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是“
文化大革命” 初期(1967年2月)建立的省级权力机构,初始其主要负责人是原青岛市委书记
王效禹和原青岛市教育局局长张子石(
康生之子),属于特殊历史时期的
行政体制。代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职能,负责领导山东全省的党、政、财、文等工作。
1967年2月3日, 以王效禹为首的山东造反派在省体育场聚集10万人开“夺权大会”,声称夺了中共山东省委、省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并宣布成立“山东省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革命委员会”,接管“山东省委、省人委的党、政、财、文等一切权力”, 时称“二·三夺权”。山东是继上海、黑龙江之后,全国第三个被造反组织夺权的省。2月23日 “山东省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革命委员会” 改称“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简称“省革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作战部、军事部、保卫部、后勤部等部门。
3月2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人民日报》播发新华社关于山东省夺权和成立革命委员会的消息,济南市30万人集会游行庆祝。5月9日,中共中央决定王效禹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杨得志任第一副主任。12日,又发出通知,中共中央10日批准,韩金海、王竹泉、赵修德为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