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革命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 初期(1967年2月)建立的省级权力机构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是“文化大革命” 初期(1967年2月)建立的省级权力机构,初始其主要负责人是原青岛市委书记王效禹和原青岛市教育局局长张子石(康生之子),属于特殊历史时期的行政体制。代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职能,负责领导山东全省的党、政、财、文等工作。
成立
1967年2月3日, 以王效禹为首的山东造反派在省体育场聚集10万人开“夺权大会”,声称夺了中共山东省委、省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并宣布成立“山东省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革命委员会”,接管“山东省委、省人委的党、政、财、文等一切权力”, 时称“二·三夺权”。山东是继上海、黑龙江之后,全国第三个被造反组织夺权的省。2月23日 “山东省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革命委员会” 改称“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简称“省革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作战部、军事部、保卫部、后勤部等部门。
发展
3月2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人民日报》播发新华社关于山东省夺权和成立革命委员会的消息,济南市30万人集会游行庆祝。5月9日,中共中央决定王效禹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杨得志任第一副主任。12日,又发出通知,中共中央10日批准,韩金海、王竹泉、赵修德为副主任。
从此,山东“文化大革命”进入夺权高潮。至1968年9月18日,全省9个专区、4个省辖市、112个县(市)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员会。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初期为党政合一的机构。1971年4月,组建中共第三届省委后,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成为省级行政机构。
撤销
1979年12月,山东省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重新组建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同时宣布撤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1 12:11
目录
概述
成立
发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