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保矿运动
1905年发生在山西的保矿运动
1905年,由爱国绅士阶层发起的山西保矿运动,首发于阳泉,波及全国,震惊海外,其规模之大,不仅动员了绅、农、工、学、商各界民众,连海外的山西留学生也投入其中。经过长达三年的不懈抗争,最终以驱逐英商、赎回矿权、国人自办、成立“山西保晋矿务有限公司”而告结束。
历史背景
山西煤炭蕴藏量十分丰富,作为近代工业的粮食,对正处于近代工业高潮期的西方帝国主义国家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因而久有染指甚至侵吞之意。
1897年,一位名叫罗沙第的意大利人,在英国伦敦注册了英意联合公司——福公司,资金2万镑。福公司的目标不是在英国经营,而是中国巨大的矿产资源。不久,罗沙第来到中国,先结识了曾做过驻英国公使馆参赞的马建忠,后又结识了刘鹗(《老残游记》作者)和方孝杰。在罗沙第的建议下,刘鹗、方孝杰组织了一个买空卖空的“晋丰公司”,向山西商务局请求开办山西各地煤铁等矿。同年,刘、方二人又与山西总办贾景仁勾结,以“晋丰公司”的名义,先后帮助福公司同山西商务局签订了《请办晋省矿务借款合同》和《请办晋省矿务章程》,得到山西巡抚胡聘之的批准与清政府总理衙门的许可。
这两个条约的签署,就是将山西矿权出卖给了福公司。文件签订后,立即遭到山西部分官绅的反对。在京山西籍官吏纷纷上本,弹劾胡聘之。当时山西学界还传闻胡收受福公司贿赂50万金。清政府因此下令罢免了胡聘之的山西巡抚一职,并将贾景仁、刘鹗等革职查办,永不叙用。将有关山西矿权交涉事宜,交总理衙门直接主持办理。
于是,总理衙门调山西商务局代表曹中裕进京,与罗沙第直接谈判。谈判期间,福公司通过英国公使向清政府施加压力,并用重金贿赂清政府当事官员。被洋枪洋炮吓破了胆的清政府,在英国公使的压力下,不仅对福公司妥协,而且百依百顺,在清政府的干预下,山西商务局与福公司又订立了《山西开矿制铁及运转各色矿产章程》二十条,于1898年5月17日经光绪皇帝批准,21日由山西商务局代表曹中裕与福公司代表罗沙第,在总理衙门正式签字。此次所签章程,比胡聘之、刘鹗的签约有过之而无不及,经清政府插手修订的章程,福公司以向商务局提供借款1000万元为条件,获得山西的矿产开采权和铁路修筑权,地域也扩大到“平阳府以西煤铁以及他处煤油各矿”。这样,就等于把山西的矿权全都卖给福公司了。
罗沙第在与山西商务局在北京总理衙门签订章程之后,便转手将福公司出售给了英国人哲美森。哲美森曾经担任过英国驻上海总领事,此时,又成为福公司的总经理。
事件经过
1905年,正太铁路阳泉段竣工通车后,福公司派人到平定等地勘测矿源,并通过英国驻华大使照会山西商务局,禁止民间采煤。此举,立即引起当地的抵制。于是,一场以争矿、保矿权的运动首先在阳泉矿区引起,并迅速在山西全省爆发。包括山西大学堂在内的全省各学校首先响应,纷纷以罢课、演讲、印发宣言等方式进行抗议,表示坚决收回矿权的决心。
在山西绅民坚定不移的争矿决心面前,福公司不断地在外务部活动,要求逐步降低,由独办到同意合办。外务省一再敦促山西巡抚发给凭单,准予福公司开办平定煤矿。面对山西人民的争矿怒涛,山西巡抚恩寿也一拖再拖,不敢贸然应允。正值此际,日本东京发生了中国留学生李培仁蹈海事件。
李培仁系山西阳高县人,于1905年留学日本,在东京宏文学院师范班毕业。1906年10月13日蹈入东京二重桥下水中身亡。是“悲于山西矿权将为外人所掠而以身殉矿”。
李培仁蹈海后,先由山西留日同乡会为李培仁举行了追悼会,接着豫、晋、秦、陇四省联合在东京神田江户亭召开追悼大会,声援收回矿权。参加追悼会的有在日留学的中国18个省的学生代表,人数达千人之多。章太炎、胡汉民、张凤翙、王印川等知名人士也都参加了追悼会。李培仁的灵柩运回太原后,又在文瀛湖畔隆重举行了追悼大会,并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会游行。
集会游行的同时,山西学生还派代表赴京力争,在京的晋籍官员也呈文外务部和商务部,吏部尚书大同人李殿林集合在京同乡官员上疏争辩。在全省各界的共同抗争下,终于取得赎回矿权的胜利。1908年1月20日,山西商务局与福公司签订了《议定赎回开矿制铁运转合同》,山西人民用275万两白银的代价赎回了矿权,而福公司凭着一纸契约,竟敲诈去了巨额财产。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5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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