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财政局
岐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草拟本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备案后监督执行。
(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并具体组织执行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
(3)管理本市各项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并负责地方税收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审查并上报本县地方税收的减免事项。
(4)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拨款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县级财政直接掌握分配的科技三项费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5)负责管理本县文教、卫生、科学等事业费,管理县级公检法司经费、外事经费及其财务管理工作;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负责县级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7)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转移支付、扶贫、自然灾害救济、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8)负责管理本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应当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安排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工作。
(9)负责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规范、完善彩票管理制度,监督彩票发行;管理世界银行对本县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
(10)负责本县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日常财务监管;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有关项目和资金的审核、申报、拨付和管理工作。
(12)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负责本县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完善和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3)管理本县会计工作,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及高、中级会计职称的初评、评审工作;指导县市注册会计师管理工作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4)负责对各乡镇财政收支和县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及其执行财政税收政策、法令的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15)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网络建设和财政宣传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和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制度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对接市财政局办公室、人教科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全县罚没证件管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的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县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土地收储支出管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彩票销售工作。对接市局综合科、政策法规科、收费中心工作。
(三)预算股。负责全县财税政策的制订、执行和调整;拟定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部门预算,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办理预算调整;负责全县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分析预测全县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审定全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指导各镇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源建设考核、省、市对县财政转移支付和结算工作;指导经开区财政运行及财政结算;负责民生工程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负责与县人大有关预算事项的联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联系协调财政和税务、人行的业务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对接市局预算科工作。
(四)国库股。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资金测算及调度工作;负责预算内各类资金、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中省转移支付特设专户资金、社保基金专户资金等其他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务卡改革工作;指导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对接市局国库科工作。
(五)法规会计股。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实施。负责全县财政法制和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县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珠算协会、会计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全县财政干部培训管理工作。对接市局政策法规科、会计科、干部培训中心、珠算协会工作。
(六)行政股。负责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镇政府、财政所、党派、群团及市场监管等单位部门的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配合部门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负责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对接市局行政科工作。
(七)政法股。负责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单位部门的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配合部门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订我县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法部门统一着装及装备采购的经费保障工作;负责政法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对接市局政法科工作。
(八)教科文股。负责全县教育、科技、科普、文物、文化旅游、体育等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配合部门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拟订全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对接市局教科文科工作。
(九)农业农村股。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部门的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配合部门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负责拟定全县财政支农制度措施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惠民补贴政策,积极做好补贴审核及资金筹措等工作;负责管理支农专项资金以及政策性农业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组相关工作。负责财政支农周转金清理催收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对接市局农业农村科工作。
(十)经济建设股。负责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供销、粮食和物资储备、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的执行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配合部门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参与拟订全县城市建设投资的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和完善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粮食风险基金、交通救助基金的资金管理,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负责现代服务业、园区发展等财政政策制订、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性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融资资金审核管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对接市局经济建设科工作。
(十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的执行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配合部门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负责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生态地质公园建设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对接市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工作。
(十二)社会保障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部门的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配合部门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贯彻执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负责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对接市局社会保障科工作。
(十三)基金债务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债券申报发行、调整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县政府性债务数据,提出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的建议;负责融资项目及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负责制定全县债务化解和举借预算;设立管理债务偿还基金,监督债券资金的使用偿还工作;承担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和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季度报表工作;负责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申报、转贷及偿还等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PPP项目政策研究、项目遴选、项目储备、项目推介、项目谈判、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陕西西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对接市局基金与债务管理科、金融与对外合作科工作。
(十四)财政监督检查股。负责拟定全县财政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拟定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中省市财税法规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承担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依法办理违反财经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重大案件。对接市局监督检查科、内部监控科及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工作。
(十五)信息化办公室。拟定全县有关财政信息化及建设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财政信息化的组织、规划、实施和网络建设及应用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网络和门户网站的运维工作;负责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策支持、行政管理等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评审和推广工作,综合协调解决各项财政业务的网络整合和技术衔接;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各镇财政所财政信息化工作;牵头做好财政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工作。对接市局信息化科工作。
(十六)综合治税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提出全县综合治税工作思路和建议;针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提出解决意见及建议;负责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提高预测、分析、预警能力,及时向税收征管部门提供有效涉税信息;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对涉税违法问题交税务机关依法查处。
领导信息
李红军同志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党建、组织人事工作和预算股工作。审批局机关财务。
王宏拴同志主持局日常事务。分管信访、保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工会和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分管局办公室、监督办、PPP项目办、综改办和基层财政所工作。审批机关差旅费。
刘宏亮同志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协助分管综合股、社保股、法规会计股、教育函授站、政府采购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工作。
董勋刚同志协助分管农业股、农综股、债务办、企业股、农财中心工作。
孟元录同志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行政政法股、治税办、信息办、西岐公司工作。
王安定同志协助分管国库股、经建股、教科文股、国库集中支付局工作。
王宏拴同志和刘宏亮同志分工结对;
董勋刚同志和孟元录同志、王安定同志分工结对。
参考资料
机构法定职责.岐山县人民政府.
内设机构.岐山县人民政府.
领导信息._岐山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30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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