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公亶父(太王)至周文王前期的都邑。岐邑的位置﹐《汉书‧地理志》云在汉右扶风美阳县(今陕西扶风法门)﹐《说文解字》云在美阳中水乡(今岐山横水河北)。
周自公刘居于豳(今陕西旬邑西)﹐传九世到公亶父。因受戎﹑狄逼迫﹐公亶父率众越过漆水﹑沮水和梁山﹐到达岐山(今陕西岐山东北)以南的周原(今陕西岐山﹑扶风间)﹐兴建居室﹑城郭﹐是为岐邑。直到文王攻灭崇国﹐在该地建成新都丰(今陕西长安西北)﹐才从岐邑迁离。
根据考古调查发掘﹐周原有南北长约五公里﹐东西宽约三公里的西周时期遗址﹐北至岐山下﹐南至扶风康家﹑庄李﹐东到扶风樊村﹐西到岐山岐阳堡一带。遗址中发现有建筑基址﹑墓葬﹐青铜器﹑陶器﹑骨器作坊等遗迹﹐并曾多次出土有铭文的青铜器和西周甲骨文。
文献记载﹐文王迁丰后﹐将岐邑辖境分封给周﹑召二公作为采邑。
周原遗址发现的卜甲和瓦上的“周”字﹐当指周公所封周城﹐说明周公采邑即在当地。至于召公采邑﹐《水经‧渭水注》等云在召亭﹐即今岐山西南八里的刘家原。该地曾发现太保玉戈等物﹐但尚未经考古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