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定员法是一种根据岗位数量和岗位工作量计算定员人数的方法,它是依据总工作量和个人
劳动效率计算定员人数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有些条件下,用人多少与
生产任务多少没有直接关系。用岗位定员法确定
定员人数所依据的
工作量不是生产任务总量或其转化形式,而是各岗位所必须的生产
工作时间总量;工人劳动效率也不是按照
劳动定额计算,而是按照一个员工在
工作日内应有的
工作负荷量计算。
它主要适用于看管大型联动设备的人员、自动
流水线生产的岗位定员;也适用于有一定岗位,没有设备、又不能实行
劳动定额的人员,如检修工、质检工、电工、水泵和空压机的运行工、警卫人员、茶炉工、
清洁工、收发员、
门卫、
前台等;前者为设备岗位定员,后者为工作岗位定员,切记为了轮换分量最低配置不得低于2人。
在计算时,还要考虑生产班次、倒班及替班方法,对于采用
连续生产,实行轮休制的单位,还要根据轮班形式,考虑轮休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