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民政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拟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实施婚姻登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婚姻登记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实施社会弃婴的管理办法;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全市的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
(四)牵头实施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收集、审定和保管。
(六)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承担城市“三无”、孤老(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行政管理工作;协助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资助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办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以及综合协调民政系统有关事项。负责组织人事、办文办会、机要保密、督查督办、目标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战、综治信访维稳、精神文明、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结对帮扶、创文创卫、环保、人才、统计、关工委、工会、妇委会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福利股。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社会保障扶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老年人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股。负责殡葬事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志愿者注册等工作。
(四)政权区划股。负责政权建设和地名区划工作。负责依法治市、禁毒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村(居)务公开;负责指导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地名命(更)名、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
(五)养老服务管理股。负责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老年人社会福利及权益保障、老年人教育、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 长 宋继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 艳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方琳智
办公地址
峨眉山市万福西路6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