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教育局
崇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崇州市教育局是根据中共崇州市委、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崇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设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能调整
(一)进一步实行政事分开,实现职能剥离。
(二)进一步改进教育行政管理方式,以制定本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各种相关的标准等为主要职能;加强统筹规划,宏观调控,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评估工作。
(三)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对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的指导。强化对教育的统筹管理职能,扩大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审定省级统编教材,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和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省属本专科院校专业设置和重点学科建设,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八)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省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
(十二)负责全省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三)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以及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省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川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崇州市教育局内设9个机构:
(一)崇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科室负责人会议、全体机关人员会议、校长会议及其它综合性教育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决议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目标、文秘、机要、档案、信访、绿化、卫生、保密、外事、文印、信息、后勤、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写教育年鉴;指导离退教协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崇州市教育局安全监察科
拟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重大安全、稳定事故;监督学校、单位的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崇州市教育局督导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调查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教育体制改革,提出对策和方案;起草有关教育的政策和重要决策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编制和考核乡镇的教育工作目标。
(四)崇州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教育经费和学校经费;编制基建投资计划、管理教育基建补助专款,管理和指导学校功能用房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及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教育资产,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参与制定教育收费政策,负责教育经费的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市国库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承担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校办产业指导和学校勤工俭学财务监管。
(五)崇州市教育局教育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制定幼儿园的评估标准,负责对全市幼儿园的审批注册登记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高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归口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书、电子音像制品、学具;组织全市初中、高中的招生和毕业会考工作,负责核发初中、高中毕业证书;负责制定全市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考核评估方案;归口管理、规划、指导社区教育学院(校)、初中后、高中后、大学后的继续教育培训,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工作。
统筹和协调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办学的管理工作;按权限承办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的审核、批准注册等有关事宜。
归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环保、人口教育等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学生体育竞赛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制定艺体特长生的招生政策。
(六)崇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和管理学校干部;负责拟订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统筹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做好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干部和教师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崇州市教育局宣传科
指导全市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做好学校稳定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对策,指导学校的综合治理和学校德育工作;研究、指导和管理学校的团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对社会的宣传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教育局关工委工作,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关工委工作和家长学校工作;负责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八)崇州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挂崇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崇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管全市普通高校招生(含艺术、体育、空军、民航、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招生)、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含中职类、中师、技工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工作;主管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高考、中考、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业务范围内各种考试的试卷运送、保管、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失密、舞弊事件发生;牵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考试的统计、划线和录取工作。
(九)崇州市教育局党工委办公室(挂教育工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教育系统党建、统战、党风廉政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教育党工委所属各总支、支部的组织建设、业余党校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基层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
人员编制
崇州市教育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负责人9名。
现任领导
局长:高波
党组成员:孙照辉
所获荣誉
2022年5月,崇州市教育局团支部荣获“成都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022年5月,被四川省妇联、省文明办表扬为“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8 16:25
目录
概述
职能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