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仲文
东魏北齐大臣
崔仲文(497年~556年),名(tī),字仲文,清河东武城(今河北故城南)人,北魏殿中尚书崔休之子,丞相高阳王元雍女婿。
人物生平
崔仲文,清河东武城(今河北故城县)人也。有学尚,北魏高阳郡守、清河内史。兴和中,为丞相掾。沙苑之战兵败,崔仲文持马尾以渡河,波中乍没乍出。
高欢望见曰:“崔掾也。”立即遣船赴接。既济,高欢劳之曰:“卿为亲为君,不顾万死,可谓家之孝子,国之忠臣。”加号中军将军
北齐天保初年,拜散骑常侍光禄大夫。天保七年(556年),去世,时年六十。
轶事典故
北齐天保初年,崔仲文的大哥崔㥄担任侍中,崔仲文担任银青光禄大夫。同一天拜官,当时人说他们是两只凤凰一起飞翔。后来,崔仲文被文宣帝高洋召见,醉酒过夜仍未醒。文宣帝大怒,将要处罚他,让崔仲文试着写十首观射诗,崔仲文拿起笔立刻写成,得到了文宣帝的原谅。
人物关系
祖父母
崔宗伯,北魏追赠清河太守。
房氏。
父亲
崔休,北魏抚军将军、殿中尚书、文贞侯。为清河崔氏大房始祖。
夫人
河南元氏,北魏丞相、高阳王元雍第二女。
儿女
儿子:崔偃,北齐太子洗马、尚书郎。
儿子:崔儦,北齐尚书郎,隋员外散骑侍郎。
长女:崔氏,不详。
次女:崔曜华,嫁太原王松年
亲属成员
崔仲文出自清河崔氏大房(参考《新唐书·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北史·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等),清河崔氏大房是清河崔氏主要房支之一,为唐代清河崔氏定著六房之一。清河崔氏作为中原门阀士族“五姓七族”之一,魏晋以来非常显赫,在唐朝引起统治者的隐忧。为抑制中原五大姓族的影响力,唐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下禁婚诏,禁止包括崔宗伯二子(清河大房全部、清河小房全部)、崔元孙二子(清河崔氏青州房部分)后裔在内的“七姓十家”之间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诏的执行力度也是大打折扣的,不但没有起到削弱他们的作用,反而抬高了他们的身份,“往往反自称‘禁婚家’,益增厚价。”清河崔氏大房位列唐代著名的禁婚家,人物辈出,世代冠冕,门第高贵。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2 17:43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轶事典故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