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伟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
崔伟,男,汉族,1951年10月生,山西翼城人,研究生学历,民法专业,法学硕士,中共党员,1972年1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1972.01——1978.03 山西省翼城县王庄中学教师;
1978.03——1982.01 山西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
1982.01——1985.09 山西师范学院外语系教师;
1985.09——1987.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民事诉讼法专业读研究生;
1987.07——1988.03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工作;
1988.03——1990.03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科员;
1990.03——1994.04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处副处长;
1994.04——1996.02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处处长;
1996.02——1998.01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98.01——2003.01 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3.01——2004.12 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1998.01—2005.01任山西省九届、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4.12——2005.01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5.01——2007.02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6.10任中共山西省委委员);
2007.02——2007.12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7.12——2008.02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8.02——2013.01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担任职务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08年1月31日上午,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崔伟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本次会议上,崔伟还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0 15:22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