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根娣父亲、母亲都是工人。她与王洪文结婚后育有一女二男。一说,王洪文从上海到北京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之后,曾向妻子提出过离婚;1976年10月5日下午,王洪文让秘书廖祖康将儿子带回上海交给崔根娣,崔根娣对转达王洪文之意的廖祖康说:“他的好意我明白,只要把孩子给我,我会答应离婚。从今往后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个人走个人的路。”
1976年10月6日,王洪文被捕。特别法庭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令王洪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被关入秦城监狱成为阶下囚之后,每年国庆节这一天,他曾妄图离掉的结发妻子崔根娣,都要带着他们的孩子从上海赶来探监,因为这一天是她与王洪文的结婚纪念日。崔根娣对找她谈话的领导说:“王洪文犯了罪,你们怎么判我不管,可是我不离婚。他还年轻,又是苦出身,我要等他。”
王洪文在1992年病逝之后,崔根娣跟王洪文老家的弟妹们仍有来往。王洪文被押
秦城监狱期间,她多次给王洪文的弟弟、妹妹写信,还多次从上海回开源村(王洪文老家)。每次回开源村,她都从上海坐车到
长春,再从长春到
吉林市,先在王洪文的妹妹家住些日子,然后再回到
长春市西新乡。那时,从西新乡到开源村的路不好走,没通车,三四公里的路程崔根娣要走一个多小时。崔根娣回开源村是1995年夏天。她在
吉林市、百家屯、开源村共住了3个月,在王洪武(王洪文二弟)家时,崔根娣就住在西屋,她自己把凌乱的屋子打扫打扫就住下了。她不怕蚊子咬,不怕苍蝇多,与王洪武的妻子很谈得来。吃饭时,王洪武家吃什么她就跟着吃什么,只是不吃没做熟的菜。有时她还亲自动手和王洪武的妻子一起做菜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