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长青(1994年月26日),省政府以鲁政民字[1994]25号批准斗歹徒、光荣献身的市油储运公司青年职工崔青为“革命烈士”。
1993年3月19日下午,6名歹持凶器窜入东营市粮油运公司院内寻衅闹事,并用尖刀刺伤一名青年职工。正在工作的崔长青听到呼救声,勇敢地参与了堵截歹徒的行动。他面对3名持刀歹徒毫无惧色,与歹徒展开了激烈的搏斗,不幸被凶恶的歹徒用尖刀刺中心脏光荣牺牲。崔长青牺牲后,东营区公安分局发出了向崔长青学习的通报;市粮食局党委决定授予崔长青“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追记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一万元;团市委、团省委分别追认崔长青同志“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