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林业局根据《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
嵊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委发[2001] 58号)设置,是主管林业、
茶叶、果树和山区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林业、茶叶、果树、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或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林业、茶叶、果树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林业、茶叶、果树基地及项目的建设(包括荒山、平原、城市绿化,林业、茶叶、果树产业结构调整,山区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实施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程项目;对国有林场、苗圃及乡镇村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实行宏观指导;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等林业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林业、林权管理,主管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并监督林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主管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四)指导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五)对林业、茶叶、果树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茶叶、果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指导工作。
(六)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工作,林业基金的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林业、茶叶、果树等经济政策。
(七)负责林业、茶叶、果树科研及其推广的计划管理和成果管理,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林业、茶叶、果树的技术监督、新技术开发和专利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林业、茶叶、果树科技工作;指导林、茶、果科技体制改革。
(八)指导监督林业、茶叶、果木及山区综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和农村能源发展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对山区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检查工作。
(九)负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企
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指导林业、茶叶、果木技术培训;指导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浙江参展工作突出贡献集体”通报表扬。
地理位置
地址:越秀北路47号农林水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