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学堂
清末培养巡警官吏的专门学校
巡警学堂是清末培养巡警官吏的专门学校。直隶省首先设立,四川继之。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民政部设京师高等巡警学堂,并令各省城及府州厅县分别设立。仅奉天、山西等省就设 有 20 余所。各省或称警务学堂,或称警察学堂,编制、课程各异。三十二年,民政部颁各省巡警学堂章程。自此,巡警学堂以造就巡警官吏为宗旨。
分两种:一为高等,各省城设 1所,3年毕业。招收本省举贡生员及中学堂毕业生。课程有中国现行法制大要、大清违警律、大清律、法学通论、警察学、各种警察章程、宪法纲要、各国刑法大意、各国民法大意、各国民刑诉讼法大意、行政法、国际公法私法、地方自治章程、各省咨议局章程、各种选举章程、户籍法大意、行政法、国法学、统计学、算学、体操、英文或东文、操法等。附设简易科,1 年毕业。一为巡警教练所,各府州厅县设 1所,1年毕业。招收本地 20岁以上身体健全、粗通文理者。课程有国文、大清违警律、警察要旨、政法浅义、地方自治大意、本处地理、操法等。各省先后设立,并统一名为巡警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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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2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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