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合作社,指抗日战争初期组织并建立的制造军需、民用工业物资的各种工业生产合作基层组织。
工业合作社
1937年11月由胡愈之(1896-1986)、E·斯诺(1905-1972)和R·艾黎(1897-1987)等在上海发起组织工业合作社的运动,这个运动受到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鼓励,并获得国民政府有关方面的同意。1938年8月,在汉口决定成立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作为推进工业合作运动的领导机构,是年年底在重庆正式成立,并在西北、川康、东南、西南等地设立工合办事处,下设二合事务所,组建各种工业生产合作社。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由以下七个部门构成:(1)纺织工业;(2)化轻工业;(3)矿冶工业;(4)机器工业;(5)电器工业;(6)交通用具工业;(7)其他工业,指不属于以上工业部门的各种工业,工业合作的社员都是劳动者,合作社从收入中拨出一部分平均分配于社员,能使社员生活得到一些改善。1939年5月,当时留在香港的宋天龄等发起成立工合国际健过委员会,由宋庆龄任该会名誉主席。1942年底统计,有近3000个工业合作社,社员3万多人,每月生产总2500万元,社员股金600万元,工业合作协会和银行对工业合作注的贷款约8000万元。后来工业合作社数逐渐减少。抗战胜利后,中国工业合作协会迁至上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迁至北京,1951年合并于全国合作总社。后经国务院领导同意,恢复活动,于1983年11月召开工合全国代表会议,推选薛莓桥为名誉理事长。该会开展组社、培调、咨询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