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发展司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依法管理电子认证服务业,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战略,提出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承担行业基本情况、重要信息等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有关测评和质量工作;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审查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提出行业投资指南;承担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软件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参与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组织实施。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指导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组织推进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指导安全可靠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机构职责
1、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
2、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依法管理电子认证服务业,推进个人信息保护。
3、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战略,提出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承担行业基本情况、重要信息等调查研究工作。
4、提出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有关测评和质量工作;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审查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提出行业投资指南;承担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软件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参与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组织实施。
6、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指导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
7、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组织推进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指导安全可靠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建设。
8、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安全可靠信息产品、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行业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推广应用;推进软件和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
9、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副司长:王建伟 江明涛 杨宇燕
处室设置
综合处
两化融合推进处
系统安全处
软件产业处
信息服务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