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照明
照明方式和装置
工业建筑照明是根据工业建筑功能和视觉工作的要求,选择合理的照明方式和装置,创造良好的室内光环境。
要求
根据工业建筑功能和视觉工作的要求,选择合理的照明方式和装置,创造良好的室内光环境
建造特点
工业建筑照明照度要求变化大、照明方式繁多,照明光源选择,尤其是特殊场所的照明光源选择要求严格。由于工业生产的精细程度不同,对照度要求也不同。精密加工车间要求的照度(1000~1500勒克斯)比一般加工车间(75~200勒克斯)要高得多,而检验工作照明要求则更高。
根据生产工作面的密集程度应采用相应的照明方式,如密集型生产车间多采用一般照明或分区一般照明,非密集型的生产车间采用混合照明。
生产车间因为工作性质和顶棚高低不同,应采用不同的光源,如顶棚高度高于10米以上的车间,宜采用气体放电灯;顶棚高度为6~10米的车间,宜采用带反射型灯罩的气体放电灯、光线向上斜射的壁灯和柱灯等;顶棚高度在5米以下,又从事比较精细的工作的车间,主要采用荧光灯。需要识别颜色的工作场所,则应采用显色指数大的照明光源。
特殊的生产场所,如有爆炸性气体、可燃性粉尘、危险物,有湿气、水滴,有腐蚀性气体和多振动场所等,应采用相应的安全照明措施。
设计步骤
首先根据工作对象的视觉特征、工作面在室内的分布密度等条件,确定照明方式;然后根据识别对象的最小尺寸,识别对象与背景亮度对比等特征,按照明标准确定所需照度和照明质量;再根据照明场所的空间尺寸和照度要求,来确定照明光源照明灯具,及其悬挂高度等;最后,进行照明计算,求出需要的光源功率和灯具数量或按预定功率核算照度。此外对特殊的生产场所应考虑相应的照明安全措施。
检验照明
在工业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中为了及早而准确地检查所需识别的对象有无异常以便进行相应处理而设置的检验照明装置。检验照明的方式取决于被检查物有无光泽和明暗程度。对于有光泽表面的检验对象,由于投射其上的光产生反射,可能造成识别困难;为减轻和排除这种干扰,应使光线照射方向与观测方向一致,或使光线从观测者的左侧或右侧照射,或采用扩散照明。对于表面有缺陷的检验对象,一般采用集光型照明装置,可提高照明效果。对于移动的检验对象要求照度高,并且检验对象作横向移动比作纵向移动较易于观察检查。对于检查色彩的场所,应根据检查内容选择显色性适宜的照明光源。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8 14:13
目录
概述
要求
建造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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