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民主是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很多西方国家中的
激进抗议活动,要求之一。是作为普通一员进一步参与决策制订,使民主在这些组织和政府中变得行之有效,并将民主程序扩大到其他类型的组织。即要求有进一步参与工厂和企业决策制订的权利,使这些部门及组织结构中的民主更为充分。60年代开始广泛地使用参与口号,
欧洲经济共同体主张“民主的绝对必要性”。
现代社会中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都需要加强和扩大对民主的传统保证,以便制止影响人民生活的决策日益由某些小集团秘密制定的趋势。工业民主是民主权利的进一步扩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于1952年所争取的雇员参与管理部门决策的共同决定,已经以不同的形式扩散到西欧其他国家,并被
欧洲经济共同体采纳作为一个目标。1977年1月在英国由多数党公布的《关于工业民主的布洛克报告》使参与成为争论的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