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
各级政府军队中各组成工作机构的统称
工作部门是各级政府军队中各组成工作机构的统称,工作部门一般设有内设机构
政府
县区政府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新组建(更名)政府工作部门。
军队
军队工作部门,军队中,领导和管理政治、军事、后勤等各项工作机构的统称。包括航空兵、工程兵、装甲兵、炮兵、铁道兵、通信兵、民兵和作战、训练、军务、装备、动员、管理、军事科研、政工、后勤、电子对抗等工作部门。
2016年军改之后,“四总部”改为15个职能部门。把总部制改为多部门制,由原来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4个总部,改为7个部(厅)、3个委员会、5个直属机构共15个职能部门,即:军委办公厅、军委联合参谋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训练管理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军委纪委、军委政法委、军委科技委、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军委审计署、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4 17:51
目录
概述
政府
军队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