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效益,又称新增生产能力,指通过
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增加的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它是用实物形态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果。工程效益的计算,是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单项工程(或项目)为对象。
当单项工程(或项目)建成,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正式移交投入生产,即可计算
新增生产能力。
新增生产能力的数量一般按设计能力计算。设计能力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能够达到的生产能力,而不论投产后的实际产量如何。以设备数量、建筑物容积、面积、长度等表示的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则按建成的实际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