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津贴
对连续工龄较长的职工发放的工资性津贴
工龄津贴是指对连续工龄较长的职工发放的一种工资性津贴。1963—1964年,我国曾在部分工矿企业试点。当时规定条件是,连续工龄满15年以上或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已经达到工资标准最高等级的工人,根据工龄长短,津贴标准分为每季12元、18元、27元、36元、45元等五级,一年发四次。
定义
工龄津贴按照工作人员工龄或工作年限长短确定的劳动报酬,是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工资的一部分。
工龄津贴的类型
工龄津贴分为一般工龄津贴和特殊工龄津贴两种类型。
一般工龄津贴是每个工作人员都可享受,随工作年限增加而增加一定数额。
特殊工龄津贴分为两种: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是分别为了吸引和鼓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护士长期从事本职工作,在领取一般工龄津贴外而额外发放的特殊工龄津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9 10:04
目录
概述
定义
工龄津贴的类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