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医学检验专业,1991年11月赴美国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学习
临床生物化学研究生课程,2004年7月在职学习并毕业于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专业,曾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香港等医学院校担任访问学者。1993年聘为副教授,现为教授、主任技师、“临床检验与实验诊断”和“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相关
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所负责的课题项目先后二次获得国家教委优秀教育成果二等奖,多次获得上海市教委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医学检验系副主任、常务副主任;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校长;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生技术学院副院长、院长,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校长助理、校长特别助理;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国际护理学院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校长;上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先后被评为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和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06年被评为上海市职教特级校长。
巫向前同志2006年起任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生技术学院)校长。任职以来,与全校师生员工一起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办学规模持续增长,就业率连年近100%。学校逐渐形成了以国际化标准引领专业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提升国际竞争实力的办学特色;逐步实现了中外合作院校间学分互认,学制互通,拓展了学生升学就读和就业渠道。
2014年9月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巫向前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接受组织调查。(上海市纪委)
2014年9月22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巫向前(副局级)涉嫌
贪污罪、
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
强制措施。
2015年1月23日,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巫向前(副局级)涉嫌贪污、受贿案,经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依法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21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巫向前等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巫向前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昕
有期徒刑六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上海一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3年间,巫向前利用其担任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校长、上海市嘉定区真新新村街道养老院管理委员会主任、上海新华进修学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伙同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国际教育部主任、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人王昕及陈林海和徐增增(陈、徐二人均已另案判决)等人,采用虚增外籍教师工资、违规发放奖励、虚开发票等方式,侵吞公款共计90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