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
阿拉伯语:السلطة الوطنية الفلسطينية;
英语:Palestinian National Authority),又译“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成立于1994年5月12日。根据巴以关于扩大巴勒斯坦在约旦河西岸自治协议的安排,巴勒斯坦举行历史上首次大选,选举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和立法委员会。
亚西尔·阿拉法特为首任民族权力机构主席。同年2月12日,
阿拉法特正式宣誓就职,其自治政府也于5月9日完成组阁。
1994年5月26日,巴自治领导机构在
突尼斯举行首次会议。会上通过了关于
加沙和杰里科自治区临时自治时期的政治纲领,重申了建立一个以
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的目标。7月11日,
阿拉法特结束了27年的流亡生活返回加沙定居后,
巴勒斯坦自治领导机构从
突尼斯迁往
加沙和杰里科。
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成立于1994年5月12日。根据巴以关于扩大
巴勒斯坦在约旦河西岸自治协议的安排,巴勒斯坦举行历史上首次大选,选举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自治政府)
主席和
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阿拉法特当选为民族权力机构(自治政府)主席。2月12日,阿拉法特正式宣誓就职。5月9日,阿拉法特组成自治政府内阁。
2001年12月初,由于巴一些激进组织制造了一系列针对以色列目标的袭击事件,
以色列把巴民族权力机构定为“支持恐怖活动的实体”,并决定断绝同阿拉法特的联系,巴民族权力机构处境十分艰难。
2006年1月25日,
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举行选举,
哈马斯赢得立法委132个席位中的74席,远远超过其他党派。2月18日,立法委员会宣誓就职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哈马斯领导人阿卜杜勒·阿齐兹·杜维克为立法委员会主席。3月29日,由哈马斯组建的
巴勒斯坦新一届自治政府宣誓就职,总理为
伊斯梅尔·哈尼亚。
现代,巴民族权力机构已经在
加沙地带60%和约旦河西岸42.9%的土地上实行完全自治,巴控制的实际面积约2500平方公里。
2013年1月,巴勒斯坦总统阿巴斯签署命令,将法规、公文、证件等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称谓统一改为“巴勒斯坦国”。但国际社会仍有沿用“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称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