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殿璞(1943-2007),生于1943年2月,辽宁瓦房店人。1964年参加工作,1970年入党。1988年5月到盘锦工作,先后担任市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第一副市长,1993年任市委副书记、市长。1998年4月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9年2月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1月退休。因病医治无效,于2007年2月13日20时20分在辽宁金秋医院逝世。
人物评价
巴殿璞同志始终注重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他长期从事党政领导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他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巴殿璞同志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盘锦工作的16年时间里,他先后主持市政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为推动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巴殿璞同志始终和人民群众心连心,同甘苦,共患难。他始终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注重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第二故乡、为盘锦人民付出了自已的智慧、心血和汗水,不愧为人民的好干部、好公仆。
巴殿璞同志一生光明磊落,刚直不阿,善于学习,勤于思考。他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一身正气,襟怀坦荡。他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善于从实际出发,从大局出发,他把毕生精力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巴殿璞同志的辞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个好党员、好领导、好同志。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他忠诚党的事业、鞠躬尽瘁、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他坚定的思想信念、高尚的思想品德;学习他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把盘锦的事情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