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ayingolin Mongolian Autonomous Prefecture),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巴音东路62号,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政府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三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阿西克特:州长
图格杰加甫:巴州党委副书记
艾桦:秘书长
机构设置
办公机构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作部门
其他单位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气象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供销合作联合社
管理机构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价格监督检查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务员局
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巴音东路62号。
参考资料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5-02-24 23:23
目录
概述
政府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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