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市价计量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公开、公平的
市场;二是必须有一个近期、可比的交易对照物。
这种方法最大的困难在于执行,因为对
市场定义不同,所产生的
市场占有率也就不同,且
品牌的获利情况和市场占有率、普及率、重复购买率等因素并没有必然的相关性。这些
市场资料虽然有价值,但对
品牌的财务价值的计算上却用处不大。
同时,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
品牌交易的
市场,品牌交易成功只是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搜集,而且某一个品牌的实施许可、
使用权转让受其他品牌交易影响不大,被评估的
资产的参照物及可比较的
指标、技术参数资料也相当困难,还没有人专门从事这类工作,这些都使得用市价计量法评估品牌的价值在目前几乎很难行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