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徽
城市徽章
市徽(emblem of a city),代表着一座城市的面貌,与市花、市树、市旗等相共存。
基本信息
中国大陆,不少城市曾经一度有自己的城市徽章,但后来国务院办公厅于1997年11月18日发表《关于禁止自行制作和使用地方旗、徽的通知》,要求各级地方政府禁止自行制作和使用地方旗及地方徽,广州宁波南京苏州等城市相继废除地方旗及地方徽,全部废除不用。
各地原有市徽
原包头市市徽
“市徽”图案说明:图案中央是一个昂首嘶鸣,锐意奔腾的“鹿”的造型,两条平行的直线和两个内弯圆弧组成“工字钢”图案,而“鹿”和“工字钢”与一个圆型“钢环”紧密而匀称地联接在一起,构成一个较为完美、简洁、明快、庄重的图案。
“市徽”的寓意:包头市地处名山大川,南临黄河,北倚大青山,东接土默特名川,西临乌拉特平川,在历史上是个土地肥沃,水草丰盛的好地方,鹿和其它珍奇动物在这里生息、繁衍,流传着许多优美的传说,故而得名为“包头”即鹿城。而“鹿”与“禄”同音,有吉祥福禄之征兆。图案中的鹿昂首嘶鸣、锐意奔腾,气度非凡、生气勃勃、活泼可爱。以这样吉祥之兽,一来能表示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希望包头市将成为一座美好、富裕、昌盛,安乐的家园;二来其锐意奔腾之状,显示了包头市两个文明建设正起步并将要腾飞。包头市是全国重点钢铁基地之一,素有“草原钢城”之美誉,这是全市各族人民的骄傲。用“工字钢”突出地表现了“草原钢城”的特征,“工字钢”断面明显而稳重,寓意着包头市经济潜力的雄厚。
用一个完整无隙的“钢环”将“鹿”与“工字钢”紧紧环绕,不仅意味着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建设起来的“草原钢城”方兴未艾,也象征着各族人民群众加强团结,合舟共济快全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决心。因此,该图案,无论从感观上端详,还是去思维理解,都体现了包头市地方特色。
原赤峰市市徽
赤峰市徽由赤峰红山和赤峰市翁牛特旗三星他拉发现的碧玉龙组成。整个图样呈正圆形。底部为红山, 玉龙置于中央,其构思主题是突出玉龙和红山。底色以碧绿色为衬,象征一望无垠的绿色草原,体现
赤峰市以农牧业为主的生产特点。辽阔草原一派生机。红山呈赫色花岗岩自然状貌,是赤峰或乌兰哈
达的主要象征。体现赤峰市各族人民英勇坚强、纯厚朴实、不畏强暴、壮志凌云的英雄气概。玉龙原
型设计为金黄色,位于图案中心。体现中华民族崇尚龙型的重要特点和赤峰悠久的历史渊源及古代文明
。龙头上长高扬,姿态飘逸,从绿色大地和红山腰部跃起,象征赤峰市各族人民崛起振兴,永远向上的
精神。龙型恰好与赤峰市拼音字字头c吻合。
其他地方原有的市徽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5 12:13
目录
概述
基本信息
各地原有市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