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债
地方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
市政公债是地方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发行债券的收入用来支持政府的一般融资需求,也可能花费在一些具体的项目上,如住宅开发,城市下水道工程等。在美国,市政公债的发行必须得到立法机构允许或在辖区内投票通过。通常,债券持有人所获利息可以不付联邦所得税。如果债券在持有人居住的州发行,一般也不需交纳州和地方所得税。例如,对加利福尼亚市政公债,加利福尼亚公民就可不付州所得税。
用于具体项目的市政公债,其偿付本息的来源,往往是该项目的收益,如该债券资金用于建设一座桥梁,那么过桥费收入便用于偿付本息。但它不会用其他项目收入来偿还。
市政公债常常由私营保险公司给予保险,以防到期不能偿付的事件发生。保险可由发行债券的政府机构购买,也可由投资者购买。美国最大的两家对市政公债保险的机构是美国市政公债保险公司和市政公债保险协会。
我国近年来各地发行的债券中,也有一些属于市政公债的性质,如有些地方发行的“大桥建设债券”,筹资建桥,以对过桥汽车收费偿还债券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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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7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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