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提举司
唐朝置广州市舶使
市舶提举司,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置广州市舶使,这是我国海关征税的开始。
宋代沿置,于广州、杭州、明州等地设提举市舶司,掌检查出入海港之船舶、征收商税等事。元沿置,延祐元年(1314年),于江浙行省庆元、泉州二路及江西行省广州路各设市舶提举司,掌海外贸易查禁,课植等事,秩从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二员,知事一员。明代于福建之泉州、浙江之明州、广东之广州设置市舶提举司。各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掌海外朝贡市易之事。见《历代职官表·关税各官》、《明史·职官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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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4-2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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