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业公所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布业公所建于清光绪十三年(1887),大门在布业所巷26号(现已毁),磨砖雕花门楼座北朝南,存“布业公所”石额。
文物特征
门口有户对一对,有两进,面阔三间两厢,楼上下房屋共两套,每进面阔10.5米,进深6.4米。
参考资料
布业公所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01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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