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合同
合同类型
师徒合同,泛指确立师徒关系,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约。专指企业、事业单位在徒工培训中签订的一种协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 年代初期即建立了学徒工制度。1958 年 2 月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的学习期限和生活补助的暂行规定》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同学徒或者师傅同学徒之间,都应该订立合同。
合同上写明学习的期限、内容、学习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如一方故意破坏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辞退或者停学。在签订师徒合同时,企业要选择政治觉悟高、有一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工人担任师傅,实行包教保学包会。企业、事业单位对合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13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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