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诗专指《旧约》 中的诗。
希伯来文《圣经》 中的诗不少。看《诗篇》、《约伯记》、《雅歌》等就可以知道这一点。希伯来诗有所谓并行体 (Parallelism),它是一种属于修辞上的格律,并不是一般关于声调的格律。其中分为同义 (Syn-onymous)、对偶(Antithetic)、综合 (Synthetic) 三种。例如,同义体,就是对同一事物,用不同的词句来复述它。《诗篇》第三十六章说:“耶和华啊,你的慈爱,上及苍穹;你的诚实,凌霄汉啊。”对偶体,就是一个语句的前后两段,意义恰好相反。《箴言》第十章说:“聪明的孩子让父亲喜乐;愚顽的孩子让母亲忧伤”。综合体又叫建设体,即每句后半段之词,比前半段更出新意,或对前半段加以注释。《诗篇》第十九章说:“耶和华的教导,正直而使人心悦诚服;耶和华的诚恳,纯洁而使人心明眼亮;耶和华的道义,清楚明白、永垂不朽;耶和华的楷模,真诚而人人效法”。其他如《箴言》、《诗篇》所载亦同。除上述三种体例,还有其他各种,在此不一一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