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主义
法学术语
希望主义,“认识主义”、“预见主义”和“观念主义”的对称。又称“意欲主义'“意思主义”。是指西方刑法学者关于故意成立问题的学说之一。主张行为人对犯罪构成的事实有认识,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故意。
所谓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指有意追求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故此说又称为“意欲主义”和“意思主义”。希望主义的缺点在于把未必故意排出在犯罪故意之外,从而缩小了犯罪故意的范围,也就缩小了故意犯罪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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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5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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