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是2005年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古郎士(法)。
图书内容简介
精神生活乃人类不可或缺之生活内容,某种程度上讲,较之物质生活似更为重要。因为物质需要的满足可通过努力从外界获得,且多与寡并非生活幸福的决定因素;而人类精神必寻得寄托之所,方能感到安定、满足与幸福。由此可以说,正是精神寄托之欲望产生了信仰。然信仰从何而来?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物质决定意识,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了其精神生活的需要及空间。古代希腊、罗马社会亦不能例外。远古时代,生产力欠发达,人们对自然界的变幻莫测无从寻找到解答,对生活安宁、幸福的欲望,遂生出许多对自然、对死者、对神灵的崇拜之情感。认为神灵法力无边,不容侵犯。敬祀他,他护桔你;亵渎他,他则危害你。他用无形之手支配着现实世界的生活,并决定着现世生活的范围及质量。由此,家神、居里神、邦神随之产生,宗教随之出现。随着社会的发展,思想的进化,宗教观念及类型也业已发生巨变,但追忆人类信仰的历程,仍不失为窥视人类社会,政治、法律制度演变过程的一个独特视角。
信仰固然重要,但人类的生活仍是现实的。人的自然属性和繁衍后代的能力,使“家”成为必要,父子间的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成为可能;而人的社会属性,又使古希腊、罗马的“居里”、“邦”、“城”的制度渐次产生,从而形成与这些制度相适应的宗教礼节、典祀、仪注,以及大主教、教士等不同等级宗教职务与客人、平民、奴隶等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宗教的绝对的威权,因而“宗教既管理政府、司法、战争,教士亦然同是官员、审判官、大将。”“王的威权亦出自宗教”。政权组织、官员的设置,与外邦的关系,外邦人的地位,战争与媾和,殖民地等等,均与宗教制度具有不可分割的关联;而“法的制定,即为宗教内容。”因而所有权、继承权、贵族、公民、平民、外人的法律地位,均依宗教规则及秩序而确定,古希腊、罗马的制度,深刻着宗教的烙印。
图书章节目录
卷一 古代信仰
第一章 对魂及死的信仰
第二章 死人的崇祀
第三章 圣火
第四章 家族宗教
卷二 家庭
第一章 宗教是古代家族组织的原则
第二章 婚礼
第三章 家族的永继
第四章 承嗣与出继
第五章 亲属
第六章 所有权
第七章 继承权
一、古代继承权的性质与原则
二、男子继承女子不继承
三、同辈继承
四、出嗣与承继的结果
五、最初无遗嘱制度
六、古代祖产不能分
第八章 家中的主权
一、古代父权的原则及其性质
二、父权的各节
第九章 古代家的道德观念
第十章 罗马与希腊的演司
一、古代著作内所载的演司
二、罗马演司的几种解释
三、演司是有最初组织与统一的家
四、家的扩充——奴隶与家人
卷三 邦
第一章 居里部落
第二章 新的宗教信仰
一、自然界的神
二、新宗教与社会演进的关系
第三章 邦的组成
第四章 城
第五章 建城人的祭祀与爱纳的神话
第六章 邦的神
第七章 邦的宗教
一、公餐
二、佳节与日历一
三、户口调查及祓洗礼
四、宗教在集会中、在参议院、在法院、在军队中凯旋
第八章 礼记与史记
第九章 邦政府王
一、王的教权
二、王的政权
第十章 官吏
第十一章 法律
第十二章 公民与外人
第十三章 爱国与放逐
第十四章 邦的精神
第十五章 邦与邦的交涉战争与和平神的联合
第十六章 联邦殖民地
第十七章 罗马人与雅典人
第十八章 国家总揽一切:古人不知道个人自由
卷四 革命
第一章 贵族及客人
第二章 平民
第三章 第一次革命
一、削去王的政权
二、斯巴达革命史
三、雅典的同类革命
四、罗马的同类革命
第四章 贵族统治邦政
第五章 第二次革命:家族组织的变更、长子特权的废除、演司的分裂
第六章 客人脱离羁绊
一、从前客人的状况及其变化
二、雅典废除客人阶级与叟伦的事业
三、罗马客人阶级的改革
第七章 第三次革命:平民进入邦中
一、革命通史
二、雅典的这次革命
三、罗马的这次革命
第八章 私法的改革:十二铜表法典与叟伦法典
第九章 政府组织的新原则:公益及多数
第十章 富人阶级组织民政与第四次革命
第十一章 民主政府的信条:雅典民政
第十二章 富人及贫人民政失败与民主暴君
第十三章 斯巴达革命
卷五 邦制度消灭
第一章 新信仰哲学改变政治信条
第二章 罗马征服各邦
一、罗马的起始及种族略述
二、罗马第一次扩充(纪元前七五三年至三五○年)
三、罗马成帝国的经过(纪元前三五○年至一四○年)
四、罗马到处摧残邦制度
五、被征服人民陆续进人罗马邦
第三章 基督教改变政府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