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盐务管理局
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常宁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盐政管理、市场监管和盐政执法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
衡阳市盐务管理局
。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股、运销股、盐政股、多种经营部。
领导介绍:
李晓衡:市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
李明: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
附注:湖南省轻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宁市支公司是全市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市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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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9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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