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
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指导
农业用地、 宜农湿地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 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 依法管理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 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 会同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 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 省和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 拟订种植业、 林业、 园艺业、 畜牧业、 水产业、 农业资源开发、 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 经济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政策, 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参与制定涉农的财税、 价格、 信贷、 金融保险、 进出口、 农产品流通等政策。 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研究起草地方性的农业政策、 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
(三)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
规划与政策, 并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 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 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农业产前、 产中、 产后一体化发展。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 培育、 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全市名 优农产品认证和发证,以及无公害、 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四)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拟订农业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 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 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 种畜禽、 水产苗种、 兽药、饲料等的许可与监督管理, 以及对肥料、 农药、 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 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提出扶持农业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 经批准后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七) 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以及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等有关工作。 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指导休闲观光农业、 生态农业、 循环农业建设。 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 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 指导、 监督市内动植物的防疫、 检疫工作, 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预警和防控工作。 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 建设。 组织兽医医政、 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九) 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 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 动态监测和统计、植树造林及封山育林工作。 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监督检查林业凭证采伐、 运输。 拟订林地保护利用和丘陵山区综合开发规划并指导实施。 指导林地、 林权管理, 依法对征用、 占用林地进行审核( 批)。 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承担组织、 协调、 指导、 监督全市森林防火职责。 指导、 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 组织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指导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 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 指导渔业捕捞、 水产养殖、 水产品加工流通工作。 负责渔政、渔港、 渔业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协调处理渔业重大突发事件。
(十一) 负责农机行业管理和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质量事故。负责农业机械用油需求预测和农用柴油市场的监督与协调工作。
负责防汛抗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 分配、 监督和抗灾机具调度工作。 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 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 负责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拖拉机、 大中型农机具的报废更新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 实施科教兴农战略。 拟订农业科教、 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新品种、 农业机械新机具以及新技术、 新模式更新工程, 组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组织重大农业( 农机) 技术推广项目 的遴选和实施,管理、 推广农业科技成果。 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 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培训、 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三) 管理农业经济信息, 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 研究提出现代农业发展指标并组织考核, 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分析、 研判农产品市场行情, 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 发布农业经济信息, 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四)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 监测、 发布农业灾情, 组织种子、 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 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五) 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 组织开展农业利用外资和有关国际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 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 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农民技术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 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 会务、 机要、 档案等委机关日 常运转工作; 承担安全、 保密、 信访、 督查、 涉外、 后勤保卫、 政务信息、 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 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 综合情况及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核稿工作; 负责委机关效能作风建设以及创建工作; 牵头组织制定委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组织承办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
组织人事处
承办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 工资、 培训、 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服务及出国人员 选派工作; 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农民技术员 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委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负责农业系统评比表彰及组织推荐等工作; 组织实施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年度计划; 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经批准后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市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 负责委机关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并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 资产经营管理、 政府采购等工作; 提出扶持全市农业经济发展的财政、 信贷及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承担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政策法规处( 行政服务处)
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承办农业产业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农业的条款提出意见; 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系统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法制宣传教育、 执法人员培训; 承办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组织委“三合一” 网络平台建设工作。 承担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的审批、 审核以及其他行政服务工作, 指导、 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授权的委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等服务工作。
科技教育处
拟订农业科教、 技术推广发展规划与政策; 承担重大农业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工作; 承担农业科技园区与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相关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 承担农业科研、 技术引 进、 技术开发、 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工作; 实施农业新品种、 农业机械新机具、 新技术、 新模式更新工程; 负责野生植物资源保护、 农业植物新品种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教育、 农业职业技能开发、 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指导相关社团工作。
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综合处)
拟订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 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收集、 预测并发布农业经济信息, 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组织拟订农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指导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负责全市名优农产品认证和发证, 以及无公害、 绿色、 有机食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农业经济情况, 掌握农村动态; 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标。
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
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 龙头企业发展规划; 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 研究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 优势特色产业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 拟订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 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 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承担培育、 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保险、 贴息贷款等工作。农业与园艺处(观光农业指导处、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与园艺业发展规划, 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研究提出农业与园艺业发展政策建议; 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耕地保护、 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肥料、 农药、 种子管理工作; 发布农情信息, 及时掌握农业与园艺业生产情况; 指导农业与园艺业抗灾减灾, 负责救灾资金、 救灾化肥、 备荒种子等管理; 组织实施农业与园艺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 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 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业与园艺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生态农业、 循环农业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 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污水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用地、 宜农湿地、 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具体承担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 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
农业资源开发处(外向型农业处)
拟订农业资源开发规划, 指导编制、 筛选、 评估农业资源开发项目 和农业对外招商项目,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有关工作,并承担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 负责农业招商引 资、 技术合作、 对外交流, 指导辖市、 区农业资源开发和农业招商部门的相关业务; 组织参加和指导开展国内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建设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 组织实施农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 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畜牧兽医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措施,并及时掌握阶段性生产情况;负责种畜禽、 牧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兽医医政、 兽药药政监督管理; 负责动物防疫监督、 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与监督管理; 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畜牧兽医行业标准和动物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计划、 应急预案和重大技术措施; 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人畜共患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组织扑灭动物疫情;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 发布和防控监督; 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林业处(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拟订研究全市林业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 组织、 指导林业及其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 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 农村绿化工作; 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 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 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以及育林基金的征收及其管理; 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 动态监测与统计, 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 措施,并组织实施。 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 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 指导全市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 流转及林权管理, 监督林权纠纷调处。 依法对征用、 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 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 运输, 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组织、 指导、 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林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渔业处(渔政处)
组织编制及监督实施全市渔业发展总体规划、 计划, 提出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政策建议; 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 指导全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依法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负责水产苗种管理; 指导渔业灾后恢复生产; 组织实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 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指导全市渔业安全生产; 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指导全市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农机处
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 设施农业工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编报全市农业机械化有关项目 计划, 并参与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工作;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质量事故; 负责拟订农机维修、 农机管理与服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 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 负责全市农机维修、 供应行业管理和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农机用油需求预测和农用柴油市场的监督与协调工作; 负责全市防汛抗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 分配、 监督和抗灾机具调度工作; 负责全市农机统计、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指导全市农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所属事业单位
常州市农林行政执法支队
机构职能:受常州市农林局委托,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农林法律法规,具体实施农林行政执法活动
常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机构职能:
1、组织提出种植业发展的产业规划及其重大技术措施;
2、负责种植业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技术等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3、组织实施部、省、市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负责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及其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技术的指导、监督、培训与管理;
4、组织实施粮棉油及其它经济作物基地建设科技项目和优质粮油无公害基地建设;
5、负责全市重大病虫草鼠害的检测、预报与防治指导工作;
6、负责《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全市植物检疫管理;
7、负责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8、负责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与调拨;负责种子、肥料质量行业的监督与依法管理;
9、负责种子、肥料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依法管理;
10、负责全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保护及“沃土工程”等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项目的组织实施;
11、负责新农药、新药械、新肥料的试验、示范以及联合推广的组织与管理等。(常编办[2002]45号)
2007年5月31日,经市编办研究同意(常编办[2007]45号),在常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增挂“常州市植保站”、“常州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常州市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三块牌子。
一、常州市植保站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监测预警工作,掌握发生动态,发布趋势预报,提出防治技术意见;并及时组织各辖市区开展防治;负责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及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工作。
(二)宣传贯彻《植物检疫条例》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各项植物检疫法令、规章制度,负责全市范围内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信息发布,以及发现疫情后的封锁、防除和扑灭工作。
(三)负责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和指导,推介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农药品种,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为本系统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常州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主要职责
(一)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负责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投入品推广的指导、监督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效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二)参与拟订全市种植业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及其重大实用新技术推广计划;指导与实施全市种植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三)组织实施“国家优质粮食工程”等部、省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全市优质粮油无公害、绿色与有机基地项目建设。
(四)协助粮油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污染事故提出应对技术指导措施及意见。
(五)负责种植业经济运行动态的监测,承担主要农作物初级产品的生产、加工、市场、技术等信息的收集、发布,及时掌握粮食生产、消费与市场动态。
(六)负责指导全市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稻、麦、油等农作物生产技术的推广和服务。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常州市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中低产田的改良培肥与高产稳产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
(二)负责全市的肥料登记和市场质量抽检工作,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全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及其评价、开发与应用,建立基本农田地力监测网络和土壤肥力动态监测数据库,定期公布地力变化情况。
(四)参与编制全市农业生产肥料需求与使用规划,收集发布全市肥料使用动态及土壤肥料公共信息,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劳动者提供咨询服务。
(五)负责全市肥料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及主要农作物施肥技术指导。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常州市种子站
常州市种子站主要职责:
一、承担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配合全市种子市场,种子经营单位库存和繁种基地的种子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发布和种子质量田间现场鉴定。
三、组织实施种子工程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及新品种示范园区建设。
四、拟订全市种子产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品种布局。
五、负责全市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与调拨。
六、组织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的指导监督和培训工作。实施种子新技术(加工、包衣、包装、贮藏、检测)的试验、评价和推广工作。(常编[2007]19号)
常州市畜牧兽医站(常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机构职能:畜禽疫病防治、检疫、监督;品种繁育改良;技术培训、咨询;传授普及科技知识、畜禽、饲料、兽医药械销售服务;动物与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产地、屠宰、运输、市场四环节监督检查。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动物防疫监督;兽医药政和种畜禽监督执法;动物防疫行政处理处罚;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动物防疫监督体系指导;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动物检疫监督业务指导;动物检疫监督人员培训;动物检疫监督。
常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动物疫病及畜产品的监测检测、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疫情报告,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畜牧兽医技术研究推广、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工作。
常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动物卫生监督
常州市林业工作站
机构职能:参与制订全市林业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业资源的普查和合理利用;知道营造林,培训基层技术人员,推广林业科技的项目、新技术;组织对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征收育林基金和森林植物检疫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农村日常工作。
常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机构职能: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市属范围内(包括国营农场)大中型农用拖拉机和农用动力机械、农机具检验,办理报户(过户)、核发牌证,对驾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试。发放证照。负责对农业机械违章检查及事故处理。负责对县级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督促。负责对县级农机监理人员的管理及业务培训。
常州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机构职能:参与制订市级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和组织实施;对选定推广的农机化技术进行试验示范,组织农机化新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机化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常编[1998]45号)
常州市水产技术指导站(常州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机构职能:水产科研,水产新技术、新品种交流、推广;水产病虫害防治;业务培训、资源和生产情况调查、统计、咨询。
常州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及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调查、预警预报、信息采集、疫情报告、疫情扑杀工作;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防疫检疫人员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常编办[2007]39号)
常州市渔业监督管理站
机构职能: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实施,保护渔业资源;核发渔业许可证;保护渔业水源环境,调查渔业污染事故,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负责渔业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指导全市渔政工作。
常州市桑蚕技术指导站(园艺技术推广站)
机构职能:拟定全市桑蚕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桑蚕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病虫害的防治;指导、培训基层桑蚕技术人员。
常州市园艺技术推广站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茶叶、果蔬,花卉等园艺作物发展规划的技术管理和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园艺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园艺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园艺示范基地:承担或参与主要园艺作物生产技术标准的制定,并按标准化的要求组织技术指导;做好园艺产品的供、储、运和加工等方面的技术协调服务工作。
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机构职能:承担农畜水产品的监督抽检、业务管理;例行监测、评价鉴定、委托检测;对政策法规、认定认证、质量安全等信息的发布;对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咨询服务;进行检测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训。承担农畜水产品及其投入品(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种子等)和产地环境的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任务,为农畜水产品质量建设、认证、评优,农业行政执法,农业检测体系建设等提供服务。
农业概况
常州是一座有着2500多年文字记载历史的文化古城(历史上有“龙城”别称),同时又是一座充满现代气息、经济较发达的新兴工业城市。常州现辖溧阳一个县级市和武进、新北、天宁、钟楼、金坛五个行政区,全市总面积4385平方公里,总人口441万人。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达322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约12.4%。人均生产总值超过9000美元。2004年到2008年五年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保持了14.6%的年均增长。全市财政总收入277.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001元,实现了以市为单位的总体小康。
常州地处北亚热带与中亚热带的过渡地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丰富,温和湿润,气候宜人,土地类别多样,生物种类繁多,生态环境优越。全市以平原圩区为主,山水兼备,平原圩区、丘陵山区和江湖河塘水面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58.4%、23.5%和18.1%,现有耕地242.7万亩。
近年来,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围绕“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通过大力构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体系,积极实施农业功能、结构、布局、经营方式和目标市场的战略性调整,实现了农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结构调整成效明显,现代农业初具雏形。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6.8亿元,比上年增长7.1%。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243.9万亩,比上年增长11.5%;粮食总产量112.1万吨,增长5.9%。优质水稻、优质油料作物种植比例分别达85.6%和95.5%,比上年提高5.8个和14.7个百分点。“武育粳3号”作为中国粳稻的代表品种列入世界十大粳稻品种,“武粳15”成为农业部首批认定的超级稻示范推广品种。全市水稻亩产580.3公斤,单产水平自1995年以来连续位居全省第一。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有所加快,高效规模种养业加快发展,花卉苗木、茶叶等特色产业成为发展亮点。全市高效种植面积达63.1万亩,高效渔业面积23万亩,生猪、肉禽、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60%、91%和87%,规模养殖水平全省领先。花卉苗木种植面积25万亩,增长4.6%,武进区被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花木之乡”称号。全市茶园总面积10.8万亩,增长16.1%,其中无性良种茶园面积2.98万亩,增长68.6%。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57个,省级以上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327只,获得绿色标志的农产品220只,有机食品101只,分别比上年增长0.4%、26.2%、70.5%和46.4%。
农产品市场建设力度加大,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顺利搬迁新址,交易额在全国百强农产品市场排行榜上名列第三,夏溪花木市场苗木交易额名列全国第一,交易量位列华东地区首位。
农机水平不断提高,水利建设顺利推进。水稻种植基本实现机械化,机种水平达75.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45个百分点,在全省、全国居领先地位,其中武进区、金坛市率先在全国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年末全市拥有各类联合收割机2251台,其中高性能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082台,比上年增长0.8%。全市三麦机收率达到98.6%,水稻机收率达到91%,分别比上年提高0.1个和3.5个百分点。
三大改革得到深化,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市有387个村和1300个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全年向社员分红2.5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7个,累计达466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18个,入社农户7.3万户,带动农户24.6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交易额向社员二次返利7581万元,按股分红3004万元;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开始破题,全市共成立17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农户3700户,入社的村民小组25个,入股土地面积1.1万亩。 农村生态环境有所改善,村容村貌发生积极变化,全市农村无害化户厕改造率达80%,有一半以上的行政村实行垃圾集中处理,近50%的村庄河塘实施了清淤,发展户用沼气1500户,有20个规模畜禽养殖基地实施了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连续两年每年成片造林面积在5万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