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救助管理站
位于光荣路188号的管理机构
常德市救助管理站原名为“常德市收容遣送站”,于2003年8月1日更名为“常德市救助管理站”,位于光荣路188号,总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
简介
内设办公室、救助股、财务股和法制股四个股室,加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建站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在市民政局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本着“以人为本、热情接待、文明管理、及时救助”的指导原则,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救助原则,努力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基本权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届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先后获得奥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先进单位、世博会期间救助管理先进单位、全省文明救助管理站、全省机构规范化救助站。同时多次获得常德市春运优质服务单位、团市委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民政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其具体职能职责是:
工作职能
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两个基本规范”,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临时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2、做好街头主动救助工作,向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法规,告知救助范围和救助内容,劝返和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入站救助。
3、负责做好入站求助人员的登记、查核、甄别、管理等工作,及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的返乡与安置工作。
4、做好受助人员住宿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严防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受助人员的人身安全。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6 18:04
目录
概述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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