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欧阳修《笔说·物有常理者》:“凡物有常理而推之不可知者圣人之所不言也。”
明·
谢肇淛《五杂俎·人部三》:“其人长至二丈,有不可以常理论也。”
《
东周列国志》第五回:“宁翊曰:‘父死子继,古之常理。穆公虽有尧舜之心,奈公子冯每以
失位为恨,身居
邻国,其心须臾未尝忘宋也。’”
孙中山《革命军是打破不平等的》:“革命军就是用一个人去打一百个人,像这样的战斗是非常的战斗,不可以常理论。”
明·施耐庵《
水浒》第四回《鲁智深大闹五台山赵员外重修文殊院》:一不可杀生,二不可
偷盗,三不可邪淫,四不可
贪酒,五不可
妄语——此
五戒乃僧家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