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水平在英国、德国称为“应急参考水平”。在美国称为“防护行动指南值”。干预水平是指预先规定的用于在异常状态下确定需要对公众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的剂量水平。
定义
在英国、德国称为“应急参考水平”。在美国称为“防护行动指南值”。用于确定核事故时进行干预的剂量或污染水平。在辐射防护中预先规定某些辐射量水平,当照射情况超过或预计将超过这种水平时则应采取防护行动。对隐蔽、撤离、服用稳定碘的国际通用干预水平分别是10、50和100毫希沃特(mSv),其中100毫希沃特(mSv)是对甲状腺的可避免剂量。对临时迁避的通用干预水平在第一个月是30毫希沃特(mSv),以后一个月内是10毫希沃特(mSv)。永久性再定居的通用干预水平为1希沃特(Sv)(假定人的寿命为70年)。
剂量表示
早先,干预水平用预期剂量(Projecteddose)表示。现在则采用可防止剂量(Avertabledose)表示。通常,将预期剂量定义为不采取防护措施时受事故影响的个人所接受的剂量。用预期剂量去预估确定性效应的危险显然是合适的。在急性照射的情况下,为避免严重的确定性效应发生,需要迅速预测公众是否可能接受超过发
生严重确定性健康效应的阈值的照射,以便及时果断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使用预期剂量表示干预水平是合理的,也是方便的。由于公众可能接受高剂量率的时段应是释放开始到释放终结前的某段时间,这一时段对确定性效应是否发生就显得特别重要。因此,IAEA在其109号安全丛书中对预期剂量作了更完整的定义:预期剂量是指事故开始后的某一时段里经所有途径所接受的总剂量。在这里,某一时段系生物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时间间隔。
可防止剂量定义为实施某种防护措施后可减少的剂量,其数值等于采取防护措施与不采取防护措施的剂量之差。采用可防止剂量表示干预水平既反映了干预的目的,又直接说明干预的效果。因此用可防止剂量作为应急干预正当性与最优化的判断量要比用预期剂量更为合理。只有在防护措施完全有效的情况下,预期剂量才等于可防止的剂量。
干预水平的建立
干预水平的定义为“在应急照射情况下,用可防止剂量表示的应采取特定防护行动或补救行动的剂量水平”。可防止剂量的含义为采取某种对策或一系列对策后可以防止的剂量。由于防护措施的决策取决于防护措施可能有的代价、风险和可能避免的辐射危害之间的权衡,用于判断是否采取任一特定防护措施的剂量水平必然与核设施厂址特征及事故特点有关。因此,不可能制定一个固定的适用于所有情况的干预水平。但对于特定的防护措施,规定一个干预水平的剂量范围是合适的。为此,ICRP、IAEA等国际组织在20世纪80年代推荐了干预水平的剂量范围,低于该剂量范围的下限值,实施防护行动认为是不正当的;高于该剂量范围的上限值,认为防护行动总是必须执行的。确定干预水平的目的就在于:事先针对每一防护措施,建立一个定量的参考剂量水平,以便确定什么时候实施干预是正当和必须的,并符合最优的原则,以便于实施防护行动。
影响因素
核事故时,源项、
自然环境条件等事故条件是多变的,这将直接影响到干预水平的选择与实施;同时,干预水平的实施又必须是灵活的,以适应真实事故时的条件。
所选择的干预水平应满足干预是正当性和最优化原则,影响干预水平选择的因素就是影响防护行动的利益和危害的因素。下面给出影响干预水平实施的主要因素。
1.事故释放的特征和大小
事故释放特征、大小,直接影响到受影响区区域的大小和受影响人群的多少;释放物组成、释放高度、释放时间等事故释放特征,将影响到主要照射途径、最大剂量大小与出
现位置以及实施防护措施的时间,从而影响防护措施的代价、困难,影响干预水平的优化选择。
2.事故期间的气象条件
事故期间的气象条件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风向、风速、降水都将影响到受影响区大小、方位和主要照射途径,不同的气象条件,可能采取不同的主要防护措施。
3.受影响的特殊人群组
孕妇、儿童等敏感人群,以及老弱病残人员等特殊人群,都会对防护行动的顺利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敏感人群组,可能在较低干预水平下实施防护行动;而对特殊人群组,或许要在较高干预水平下实施防护行动。
4.社会条件
人口分布、通信、交通等社会条件及可得到用于防护行动实施的资源条件,同样要影响干预水平的优化选择。
由于影响干预水平选择的因素很多,引入某一特定的干预水平值可以因使用时的主导情况不同而变化。这就是说,在制定实际的干预计划时,干预水平的确定应保持有一定的灵活性。当实施防护行动的代价、风险或困难相对较大时,能在较高的干预水平下实施撤离才是正当的,例如,对受影响的特殊人群组,恶劣的天气条件、可用的资源不足、涉及大的人群和大面积的地区的干预行动;相反,当实施防护行动的代价、风险或困难相对较小时,可以在较低的干预水平(或行动水平下)采取防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