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运动(Affirmative Action,直译肯定性行动)是1960年代伴随
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
妇女解放运动、
性革命等一连串民权运动兴起的一项
社会运动,1965年由
民主党的
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发起,主张在大学招生、政府招标等情况下照顾如
少数民族、
女性等
弱势群体,是一个特定时期“种族优先”的法律,保障他们不会在教育及工作方面受到歧视及不公平对待。
发起目的
20世纪60年代,一场声势浩大的平权运动在全美展开,
美国国会于1964年通过了《公民权利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一系列被统称为“肯定性行动”的法律,规定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在招工、入学、企业竞争中受到“优先照顾”。
发起这场运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扳回历史上对
黑人和女性的歧视,把他们在历史上承受的痛苦折算成现实的利益。
所谓“平权法案”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左翼思潮认为“谁成绩好谁有权优先升学”对“少数民族”(其实特指黑人、
拉丁裔等“部分少数民族”)不公平,因此该“适当照顾”这些弱势群体。纠正自
美国建国以来种族,群体之间的歧视。
由于
亚裔是美国各族裔中学习最刻苦的群体,这种“平权”最大的受害群体就变成了他们。
有统计显示,
普林斯顿大学亚裔申请者
SAT成绩需要分别比白人、拉丁裔和非裔美国人(即美国黑人,“平权”认为称呼他们为“黑人”是歧视)高50分、235分和280分,而
哈佛大学则要分别高出140分、270分和450分才行。
进入21世纪后许多州和学校开始在台面上取消或减少所谓“平权”。如
加州大学早在1995年就率先公开终止“平权”,麻省理工学院、北卡州立大学等也起而效仿。1996年,加州209号法案明确提出“不得以种族因素为大学录取标准之一”,这一提法此后为多个州所效仿,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平权法案”所造成的录取不公。
但这种“反弹”效果是有限的、微弱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已不止一次公开表示,“平权法案”是合理的、有效的、公平的,而针对这种“实质上的不公平”进行的多次法律诉讼挑战(多数是自感遭受不公的美国白人发起的),也大多不了了之。
更有甚者,2014年,加州部分参议员提出所谓SCA5号法案修正案,试图推翻1996年加州209号法案中“不得以种族因素为大学录取标准之一”的修正,以取悦人口比重越来越高的加州拉丁裔选民。这项修正案在亚裔的一片反对声中几乎通过生效,只是迫于巨大压力才搁浅。
西裔民主党籍加州参议员(State Senator)贺南德兹(Ed Hrnandz)提出加州大学系统(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ystem)的亚裔学生太多了,要求限制亚裔入学,提高拉丁裔和非裔美国人在加大系统中的入学比率。此提案已在2014年1月30日在参议院(State Senator)投票,27票赞成,9票反对通过。此提案如果在州众议会(State Assembly)获得通过,将公投决定是否恢复在加大校园中实行所谓的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限制亚裔招生,多招西裔和非裔。
进程
刚刚就任美国驻华大使的
骆家辉时常提起他的早年经历——1968年,他从
西雅图的一所公立高中毕业,考进了耶鲁大学。对他而言,这个转折有改变命运的意义——他出生在种族歧视十分严重的50年代,身为退伍军人的父亲却找不到工作,全家租住在6平方米大的公屋中,小骆家辉连一句英语都不会说。
好运降临在他要考大学的60年代,一场声势浩大的平权运动在全美展开,国会于1964年通过了《公民权利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一系列被统称为“肯定性行动”的法律,规定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在招工、入学、企业竞争中受到“优先照顾”。
作为民权运动的大本营,全美高校积极响应,在那一时期招收了大量少数民族和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骆家辉进入了
耶鲁大学。
这样的“优先照顾”,甚至让白人学生认为受到了“反向歧视”:1972年,被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拒绝的白人学生艾伦·贝基发现在医学院当年录取的16个名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中,绝大多数人的
GPA和
MCAT(医学院必备标准考试)成绩远远不如自己。他一怒把加州大学一直告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虽然判定加州大学必须录取贝基,却认为大学“有权实行一些使学生来源多元化的政策”。
最高法院首位黑人大法官
瑟古德·马歇尔的更是在意见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美国黑人的经历与其它族裔群体的差别不是程度上的,而是本质上的。”要弥合这种差别,强势群体必须将自己的一部分利益让给弱势群体,在激烈的自由竞争中,让落后者先起跑。
这个法案在而后的30年中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在1965-1995年间,美国黑人家庭达到
中产阶级水平的比例从18%上升到40%,在管理和技术领域中的就业率增加了两倍;到1997年,黑人、拉丁裔人、
印第安人和
阿拉斯加州原住民占大学生总数的比重已经只略低于其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