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部门,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2人,设有办公室、企业注册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财务股、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公平交易、商标广告。
工作职责
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2人,设有办公室、企业注册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财务股、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公平交易、商标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股5个机关股室及龙居、马头、铝桥、新安、太平、坡造、旧城、海城、榜圩9个基层工商所,负责全县17个乡镇各类经济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有: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核准工商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格,颁发营业执照,并实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和广告发布经营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广告违章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各类市场的规范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的规范管理和合同的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监督拍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