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盐业管理局
平舆县行政部门
平舆县盐业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和盐政管理工作,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驻马店市盐业管理局
单位简介
平舆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县盐业管理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8年,1至12月份共购进食盐5582.5吨,比去年同期增加36.1%。超额完成了购进计划,销售4705.46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3.7%。销售额551万元,较去年510万元增加41万元。上缴税金13万元,全年费用总额245万,比去年同期299万元减少22%。全年累计亏损12万元,比2007年1月份减亏14万元。碘盐市场占有率达98%以上。继续保持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企业、市盐业局授予的盐政管理先进单位及中国盐业协会批准的国家食盐批发AA级企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盐业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驻马店市盐业计划安排,负责全县盐的调拨、运输、储备、购销等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
三、依法进行盐政执法,管理盐业市场,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食盐加碘项目的实施。
五、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拟定工作。
六、对盐行业的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七、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检查宣传工作。
八、承担驻马店市盐业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等。
下属盐业销售分公司等。
领导班子
丁喜旺:平舆县盐业管理局局长、平舆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30 16:15
目录
概述
单位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