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文
行文形式
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没有
领导
与指导关系的
机关
、
部门
、
单位
之间的一种
行文
。
基本定义
按照公文的行文方向,可以把公文分为
上行文
、平行文、
下行文
: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和上级
业务主管部门
报送的公文,一般有
请示
、
报告
等。
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发送的
公文
,一般有
函
、
议案
等。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制发的公文,一般有
命令
、
决议
、
决定
、
公报
、
通报
、
批复
、
公告
、
通告
、
通知
等。
此外
意见
、
纪要
的行文方向没有限定,既可以作上行文,也可以作下行文,还可以作平行文。
使用范围
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相互行文都使用平行文。
具体的说,平行文可以在不分系统、级别、地区的党、政、军机关以及
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等单位之间使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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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基本定义
使用范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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