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文
行文形式
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没有领导与指导关系的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一种行文
基本定义
按照公文的行文方向,可以把公文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公文,一般有请示报告等。
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发送的公文,一般有议案等。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制发的公文,一般有命令决议决定公报通报批复公告通告通知等。
此外意见纪要的行文方向没有限定,既可以作上行文,也可以作下行文,还可以作平行文。
使用范围
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相互行文都使用平行文。
具体的说,平行文可以在不分系统、级别、地区的党、政、军机关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之间使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5 11:38
目录
概述
基本定义
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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