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平行志愿,即指采用平行志愿院校录取时,考生所选A、B、C、D等志愿,他们之间是平行关系,即改以往的“志愿优先”为“分数优先”。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
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和投档模式,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为: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减去设定的分数级差将其插入考生队列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
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