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司法局在平谷区各乡镇(街道)设司法所,司法所是平谷区司法局在各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
简介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司法行政方面的行政措施、规章、规定;制度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监督本区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导、监督本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
五、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六、负责本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平谷区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
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和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的管理与协调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制科
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调查研究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承办上级和本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法制宣传科
承担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记者站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公证律师管理科
拟定本区律师工作规划;承担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工作。拟定本区公证工作规划;承担公证员、公证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基层工作科
拟定本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承办上级和本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矫正帮教科
拟定本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负责组织矫正帮教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承办上级和本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政工科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事项;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设置情况
平谷区司法局在平谷区各乡镇(街道)设司法所,司法所是平谷区司法局在各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指导和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九、完成上级
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平谷区司法局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