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越是
贵州省福泉市的古称。历史上不同时期有平越卫,平越府,平越州等不同建制。
明
洪武十四年置平越守御千户所。十五年(1382年)闰二月升平越防御千户所置平越卫。治所在今贵州福泉。
全称平越军民府。明洪武十七年二月升平越卫为军民指挥使司。领长官司五,属四川布政司,不久后属贵州都司。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置平越军民府于卫城,以
播州地益之,属贵州布政司。平越府东有峩黎山,又有七盘坡。东南有麻哈江,其上源即黄平州之两岔江。南有马场江,又有羊场河,俱东人于麻哈江。南有武胜差。西南有通津关。东南有羊场关。领卫二,,州一,县三,长官司二。西距布政司百八十里。
清
嘉庆三年(1798年)改为平越卫为平越直隶州。辖境有今贵州福泉、
瓮安、
湄潭、
余庆等县地。1914年废,改直隶州为县。
平越(今福泉县)是贵州建制较早的地方之—。据《平越州志》记载:秦属
黔中郡。汉同
牂柯郡。唐属播州郡。宋属夜郎郡。元设平月长官司。明洪武八年,改平月长官司为平越安抚司。十四年设平越卫,十五年设置平越防守干户所,十七年又改为军民指挥使司;万历二十八年改称平越府。清嘉庆三年改为平越直隶州,辖今福泉、瓮安、余庆、湄潭等四县境。民国三年(公元一九一四年)废直隶州,改为平越县,二十四年为贵州省第七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二十六年隶属镇远专署,二十八年改隶省辖区,三十五年改属独山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