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越(今福泉市)是
贵州建制较早的地方之—。据《平越州志》记载:亲属黔中郡。汉同
牂柯郡。唐属播州郡。宋属夜郎郡。元设平月长官司。明洪武八年,改平月长官司为平越安抚司。十四年设平越卫,十五年设置平越防守干户所,十七年又改为军民指挥使司;万历二十八年改称平越府。清嘉庆三年改为平越直隶州,辖今福泉、瓮安、余庆、湄潭等四县境。民国三年(公元一九一四年)废直隶州,改为平越县,二十四年为贵州省第七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二十六年隶属镇远专署,二十八年改隶省辖区,三十五年改属独山专署。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平越县解放。解放以后直至一九五六年七月隶属
独山专区,一九五八年又故旧黔南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