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10月,编制3人,79-83年增至7人,84年8人,1985年后增至10人,属县财政金额拨款事业单位,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下设文艺创作,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群众文化活动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辅导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和组织县城大型节目活动等,2011年底实现免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多功能厅、书画展厅、宣传长廊、辅导培训教育、舞蹈排练室。
平远县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10月,属县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现馆址位于
平远县文体中心三、四楼,馆舍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于2012年2月被
广东省文化厅确认达到国家三级馆标准,主要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基层城乡文艺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本馆2011年实行免费开放,开放场馆主要有:多功能厅、辅导培训厅、群文辅导培训活动室、群文创作辅导室、书法创作辅导室、美术摄影创作辅导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宣传长廊,共两厅四室一中心一长廊。馆内现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8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4人。历任馆长为张晓光、凌双匡、马廷凯、林继如、谢奎岳,现任馆长肖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