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73年6月,其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平顶山矿区法院。现有在职人员269人,本科以上学历236人,占总人数的87.73%。院长
史昶伟。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73年6月,其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平顶山矿区法院。现址坐落于平顶山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现有在职人员269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236人,占总人数的87.73%。
平顶山中院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技术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纪检监察处、机关党委、法警支队、督查联络办公室等23个部门及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平顶山分院、信息科技中心2个事业单位。
荣获了“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全省先进中级法院”、“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2011年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先进集体”、“全省破产案件审判先进集体”、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全市法院涌现出了以扎根基层、连续四年办案超300起的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法庭法官朱正栩;审结案件1500件,无错案、无投诉、无上访的湛河区人民法院法官程昆松;真心为民,用真诚搭起民心桥的调解能手鲁山县人民法院法官魏钰玺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