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卡商务)作为一家获得
中国人民银行核发《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和已获中国银联登记注册公告的收单外包机构,是一家以支付结算为核心的金融技术服务提供商。
企业概况
汇卡商务公司总部设在广州市,现有20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250多人从事设计、开发、安装、维护等的工作。已在北京、广州、宁波、福州、杭州、上海、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等地建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并在全国31个省市设有特约维护服务站点。
多年来,汇卡商务在
金融电子化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在
电子支付领域的相关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推广中优势明显。汇卡商务拥有一支技术精湛、基础扎实、经验丰富的公司团队,这支团队秉承“严谨务实、高效创新、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以“为社会创造效益,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企业宗旨,以“客户至上,服务制胜”为工作精神,一如既往地专注于电子交易支付和信息处理领域,凭借多年的专业素养和服务经验为金融业、公共服务业和其他电子支付应用领域提供一流的网络设计、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终端市场推广、维护服务等全面解决方案。
支付业务许可
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编号:Z2019831000014;业务类型及覆盖范围:银行卡收单(广东);有效期至:2023年1月5日。
企业文化
公司核心价值:尊重每一位员工,尊重每一位客户
公司愿景:在企业
电子支付应用领域,“助力企业,释放能量”,并通过我们锲而不舍的群体奋斗,使我们成为业界领先、受人尊重的公众公司
公司质量方针:理念先进,技术领先,产品不断创新,服务更人性化。
公司宗旨:追求客户、社会、员工、股东利益的动态平衡,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利润
公司经营理念:严谨务实、高效创新、诚信守法
公司管理思想:坚持
人性化管理,实现数字化、流程化、公平化、公开化经营
企业精神:诚信、敬业、创新、激情、团队
公司追求:产品最佳、服务最优、利润最大、追求卓越
技术实力
汇卡商务不仅是银联POS业务第三方专业服务商,也是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
电子支付网络及其终端设备的应用开发与推广的专业技术公司。作为软件开发和
系统集成商,公司以其雄厚的技术力量着力于电子数据采集/支付系统、智能控制、自助设备、自动收费系统和卡基应用系统等高科技领域,为金融界、公共服务行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提供网络设计、终端设备、系统集成、技术支持/服务等的全面解决方案,特别在
金融电子化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因而在此领域内相关应用系统的创新开发和推广中优势明显。
作为
中国银联、各商业银行的服务合作伙伴,我们曾经为各
银联、银行提供了多种形式的
电子支付服务产品,包括系统开发、系统平台供应、二次清算代理、增值业务设计与行业应用开发、收单商户拓展、终端维护服务等。作为银联POS业务第三方专业服务商,汇卡商务公司有着丰富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经验,拥有20000多台终端,并有信心和实力致力于做国内一流的金融科技服务企业。明确的市场定位,使我们有能力将更多的资源倾注于最重要的客户身上,并通过定制全面解决方案,提供保姆式的贴身服务。 在潜心研究支付领域运作模式和特点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一些优于他人的特征:快速识别和理解电子支付建设中各个角色的需求的能力; 深入了解和熟悉各业务层级和对象的技术形态和电脑操作能力;熟悉并掌握电子支付领域用户的习惯特征,确保产品或项目开发、实施具有高度针对性和实用性;面向用户作业,提供专业化培训方案,使用户更加便于吸收。凭借上述特长,经过日积月累,我们在同行业中拥有诸多优势。
竞争优势
1. 经验丰富:我们承担过多项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其中涉及多种行业应用项目开发实施、各种POS现场服务。我们拥有70多名直属的拓展装机人员,拥有各业务各类型终端数超过2万台,随时为不同的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2. 技术先进:我们拥有自主研发的银行卡增值业务交易系统,并通过了
银行卡检测中心安全认证。
3. 渠道广泛:服务网点覆盖全国32个省市地区,市场营销和服务队伍除我们自己的直属驻外机构外,还包括了15家合作服务商、40多个特约服务站点。
4. 管理严谨:我们拥有自主研发的商户管理系统、终端管理系统、
仓库管理系统、
客户服务管理系统,并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资质认证
公司事件
2023年1月,在央行公布的第五批支付牌照的第二次五年一度续期结果中,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央行决定中止对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
2023年7月,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随后8月18日央行更新信息显示,广东信汇的牌照不予续展,出现在已注销许可机构名单中。
202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和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05926.24元,并处罚款18529631.20元,罚没款合计21835557.44元。其中,时任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总裁杨毅因对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