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烹饪协会、简称“广东烹协”(下同),成立于1987年,1988年在
广东省民政厅正式登记,是全省最最早登记的社团之一。业务主管单位是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服务宗旨
广东烹协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继承、发扬、开拓、创新”为指针,反映会员愿望,传达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弘扬祖国烹饪文化,发展与提高烹饪技艺,研究烹饪科学,宣传烹饪知识,培养烹饪人才和管理人才,团结广大餐饮业者和烹饪工作者,为促进与发展中国烹饪事业推动经济的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贡献。
广东烹协自成立以来,在理事会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遵照协会章程,坚持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的经济建设服务“四个服务”的方针,在行业交流、行业合作、行业管理、律业自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在行业活动中充分发挥积极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餐饮工作者和烹饪工作者之间的桥梁和杻带。广东烹协主办的会刊《广东烹饪》,从1988年到创刊以来,已经成为广东烹饪协会与广大会员沟通与交流的平台,为广东餐饮烹饪工作者掌握行业新信息,了解广东饮食文化,粤菜烹饪技艺发展的重要渠道。
入会须知
广东烹饪协会成立于1987年,由广东省内从事餐饮业经营、管理与烹饪技艺、餐厅服务、饮食文化、餐饮教育、烹饪理论、食品营养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全省性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行业性组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入会将为您带来:
★庞大的信息资源平台
1、参加会员联谊活动。让您第一时间获取行业政策、规范、发展新动向信息,避免企业违规操作,为企业顺畅经营保驾护航。
2、多年的发展,协会已构成了一个成熟、庞大的会员平台和人才信息库,为您企业寻找专业人才开辟了广阔的路径。
3、强大的专家队伍,可根据企业的需求,随时上门指导企业开业前的筹备及具体规划工作,并为企业诊断、解决经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会员单位:免费获得内刊《广东烹饪》杂志,在广东烹饪协会官方网站上宣传。
★丰富的荣誉体系
1、为加入广东烹饪协会会员的企业,颁发牌匾和证书,针对会员中先进的企业及优秀人物代表,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推荐,有机会当选为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以提升企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
2、对会员单位,优先进行:“广东名小吃”、“广东精品月饼”、“广东名菜”、 “广东名点”、“广东名师”等各种荣誉的认定、授牌,并免费提供认定前咨询指导。
★提升技术服务水平的渠道
在省劳动部门的支持下,协会每年都组织技术交流、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协助其中的优秀选手办理技术职务晋升。
★会员入会手续
1、提交《广东烹饪协会会员单位申请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提交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协会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经批准入会的会员,均颁发会员牌匾,享受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广东烹饪协会章程(2006年8月10日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规定: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二)拥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获得本协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获得本协会编辑出版的烹饪书刊、资料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维护本协会和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五)积极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六)主动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尽可能对发展烹饪事业提出建议;
★会费缴纳:
1、新会员入会:1000元(含牌匾费);
2、一般会员单位:600元/年;
3、理事单位:1000元/年;
4、常务理事单位:1200元/年;
5、副会长单位:1500元/年;
6、会长单位:1800元/年。
7、续缴会费:会员续缴会费按年度计算,可一年一交,也可一交数年。会员应在会费到期前一个月续交会费。